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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796节

  没有然后了。

  氧气的应用,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人怎么可能会去研究?就算想研究也没那个资本。

  只有权贵,才有那个精力和实力。

  权贵们研究这个,也不是为了追求真理啥的。

  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当成了攀比的工具。

  你看,我研究出了什么好东西,你没研究出来吧。

  啥,你没研究过数理?

  孤立你。

  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成果被发明出来,科技知识开始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中去。

  科技开始带来利益。

  到了这个时候,研究科技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既有利益方面的驱使,也有研究真理方面的伟大追求。

  国家也开始鼓励人们研究科技。

  之后越来越多人加入进来,科技真正的开始腾飞。

  陈景恪其实并不想走这条路,凭什么只有有钱人才能研究科学技术?

  但现实却让他不得不这么做。

  不过他也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后门,那就是专利。

  目前他不会搞专利法,就算有人想搞,他也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很简单,免费将有钱人的研究成果,普及给全天下的人。

  反正这些权贵有钱,能经得起这些损失。

  全当是为了荣誉了。

  而且他也已经想好了,等各封国国学步入正轨,会设立一个科技奖项。

  专门奖励那些做出突破的人,给他们金钱、荣誉乃至权势。

  相信那些吃饱撑的没事儿干的权贵们,会挖空心思去研究这些东西的。

  普通人里面,真出现天才研究出了什么新玩意儿,也能通过奖项改变命运。

  等将来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等朝廷有能力全面普及理科体系。

  再顺势提出专利法案,以此鼓励更多人投身科技研究。

  这就是他对发展科技树的大体计划,很早以前就构思好了,只是还没想好具体该怎么实施。

  解缙去南洋担任总教谕,负责南洋各封国的文教建设。

  他是知道数理知识的重要性的,就几次写信,想让陈景恪派一些学生去各封国的国学授课。

  这恰好和陈景恪的想法不谋而合,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而且还能卖个人情给解缙,何乐而不为呢。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他还得谢谢咱呢。

  至于蒸汽机研究院,现在更像是大明皇家科技园,研究的东西可不只是蒸汽机一种。

  这里才是最需要数理人才的地方。

  洛下书院的学生,哪怕是天赋最差的,也都经过系统的数理培训。

  是蒸汽机研究院最稀缺的人才。

  事实上,这里也是书院学生最主要的实践场所,双方合作非常紧密。

  将来这些学生,很大一部分会去这里工作。

  程一民虽然不知道陈景恪的全部计划,但对于他推广数理知识的步骤,还是很支持的。

  也同意了派遣一部分学生,去各国国学任教的计划。

  况且,那些学生去了各国,也算是做了官,不算屈才。

  而且他还帮陈景恪出主意,道:

  “我觉得,可以让那些去封国任教的学子,先跟着你学习一下大同世界思想。”

  “有助于你的思想全面推广。”

  陈景恪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说道:“也好,正好那个培训班要开始了,就让他们一起去听吧。”

  程一民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

  “对了,这几日不少人来这里找你,大多都是要挑战你的,被我打发走了。”

  “还有一些说是来找你学习大同思想的,你要不要见一见?”

  陈景恪无所谓的道:“你帮着遴选一下,合适的就让他们来培训班旁听吧。”

  程一民笑道:“看你满不在乎的样子……曹端你应该知道吧,他也来了。”

  陈景恪惊讶的道:“谁,曹端?提出理驭气那个曹端?”

  这个人他自然知道,不过不是前世听说的。

  上辈子他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更不知道什么明初理学之冠。

  他知道曹端,纯是这辈子的事情。

  没办法,这个人实在太出名了。

  神童,二十岁就能提出自己的思想主张……

  当然,神童他见多了,之所以惊讶,是因为这个曹端是坚定的理学门徒啊。

  之前朝廷征召天下俊杰,到中枢担任书吏进行培养。

  曹端也在征召的行列,只是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朝廷打压理学,他也数次上书争辩。

  这次竟然主动来找自己求学。

  这不禁激起了他的兴趣,说道:

  “哦,那我可要见一见这位未来理学领袖了。”

第483章 将相之才

  曹端并不在书院,不过离的也不远,在书院不远处的小镇上暂居。

  那个小镇就是围绕书院形成的。

  陈景恪规划的学城,自然也规划了生活区。

  虽然目前这里书院才只有三所,学生也不多,但围绕这三所书院生活的人却不少。

  比如洛下书院同时也是算学研究院所在地,上千名算学精英在这里学习搞研究。

  这些人的家眷,很多也都被接了过来,就住在生活区。

  然后三所书院的吃喝拉撒,都需要有配套的施舍,相关人员大多也都住在这里。

  还有很多来这里求学的士子,干脆就在这里租房子常住。

  目前生活区的规模,已经不亚于一般的镇子。

  酒楼、茶馆、客栈等等设施一应俱全。

  曹端并没有窝在客栈,而是四处观看。

  发现这里的人都非常有素质,大街上看不到有人吐痰,垃圾都会丢到路边的垃圾桶里。

  走路习惯性靠右边。

  也几乎听不到大声喧哗,就连小贩的叫卖声都比较收敛。

  但真正让他震惊的是两点。

  其一,这里的人都懂得排队。

  买东西之类的,都会自发的去排队,有人插队就会被大家鄙视。

  商家也不会为插队的人服务。

  这乍一看很不起眼,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太难了。

  一个几千人的镇子,能做到这一点,足见治理这里的人付出了多少心血。

  但还要有个前提,那就是百姓懂得羞耻心,知道在外面要保护自己的颜面。

  说白了,要教百姓们‘礼’。

  普通百姓都能懂礼,可见书院的影响有多大。

  其二,几乎都识字会简单的算数。

  小镇上的人懂礼貌这不奇怪,有太多办法可以做到了。

  他自认为自己主政,也能将身边的人教育好。

  可是让大多数人都识字,这一点就难了。

  但这座小镇上的居民,几乎都会写自己的名字,都认识一些常用字。

  比如招牌上的字,不论能不能写的出来,起码都能认得出来。

  最开始他还以为,这些人是习惯了周围环境,所以知道招牌上写的是什么字。

  后来将其中一些字拆开,单独拿给人看,大多竟然也都认识。

  这就说明,他们是真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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