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1093节
用不着什么‘北风呼啸之夜’,或者‘阴雨不停的日子’——
这吐息简洁而有力,有力到一切因诗歌悲伤的年轻姑娘、因悲愤政治与抱负不得的年轻男人,让那些沉浸鸡毛蒜皮的、或阴私利弊的肥肠子们的情绪完全失了灵。
它并不在意自己损毁了谁的灵魂,沿着石墁路和各式褪色的君主肖像,宛如支最霸道的钢笔漫不经心地在名为世界的画布上着色。
它说:
秋天既然没来,那么‘秋天’就不是好的词。
这是汤姆·莱纳斯在一个瞬间里的感受。
他的视线穿过肠壁,望着某个方向,血肉在声波中一点点风化成象牙色的石粉。
不仅血肉。
「场」中一切蠕动的,翻涌的。那些吱吱怪叫的嗜血鼠群,不停泵动、污染、扩散的力量都在这跨越空间的叹息中被吹成了一缕缕向未来飞扬的沙尘。
最后。
随着连绵的清脆声。
汤姆·莱纳斯的「场」被打碎了。
“龙的力量…”
灰眸先生喃喃。
“你们果然从它身上得到了奖赏…”
老管家静静望着他:“你和你的小杂碎们都得死在伦敦。”
莱纳斯不以为意,朝汤姆·巴尔卡遥遥躬身:“我倒不这么认为。说实在的,仪式者越向上,胆量就越小——与其说道路扭曲了灵魂,不如说,它释放了我们…人类本身的天性。”
他说。
“这东西…可比世上任何的‘扭曲’都要可怕…”
莱纳斯看着自己被吹成细沙的手掌,小臂,大臂,朝老汤姆笑了笑:“作为人类中的一员,您难道不清楚吗?”
傲慢的狂风过境。
吹走了最后一粒不该在此处停留的沙尘。
老汤姆咚一声跪倒在地,刀子般的气流穿过喉咙。
他呛咳着强行支起剑柄,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大声呼喊着威廉和其他守卫的名字。
千疮百孔的庄园。
不远处更加残破的建筑群。
老爷…
小姐…
老管家顾不上思考墙壁中的老鼠是否祸会及整个伦敦,他跌跌撞撞,只希望神灵能回应一次祂虔诚信徒的祈祷,庇佑两个绝不该步入死国的灵魂。
第1051章 Ch1050 穿肠者
在那股不详的力量笼罩整座庄园时,数年来习惯刀尖儿上起舞的脑袋终于对身体发出了警告:这也让倒在那披着血污的男人面前的姑娘,没有被他一下剪断大腿。
萝丝狼狈的向后一滚,避开了赤红色的刀刃,爬起来拔腿就跑!
开什么玩笑!
这是邪教徒!入侵者!说不准就是詹姆斯年轻时结下的仇敌!
她可不想直面一名高环仪式者——罗兰再三警告过她,哪怕玩的再高兴,哪怕只有一环的差距,也不要认为自己能‘以弱胜强’…
哦是吗?
她起初打心眼里不信——萝丝可没少见罗兰以弱胜强的事迹。从她认识他开始,从他到伦敦开始。
学徒时就干掉了一名仪式者(虽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后来,又无数次直面高环。
‘没准我是「主角」,而你不是,萝丝。不是主角的人,就要警惕随时会死掉的可能性…’训练场时,某人就这样歪在墙角,笑嘻嘻调侃她:‘以弱胜强可是主角的特权…’
狗屁主角。
能写出这样故事的小说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萝丝边想着,脚下生了风。
当然。
她现在扭头就跑,和某人给了她一顿教训完全无关(至少她认为是‘平手’):和「幻想」道路的仪式者战斗是什么感觉?
萝丝可以告诉你。
烦人。
烦死人。
当你好不容易战胜变软的石板、锋利的纸片、子弹一样的墨水、陷人小腿后忽然‘凝固’的地毯——在通过一关又一关快要让人发疯的关卡后…
就得试着对付一个…
快如猎豹,力量大的一拳能击穿墙壁的‘铁骑’或‘圣焰’。
这简直是胡扯。
没有仪式者是‘全能’的——詹姆斯·雪莱告诉过她。
就像生命力旺盛、肉体强于绝大多数道路的「铁骑」与「兽群」不擅应对诅咒,「圣焰」难以追猎「风琴」,有植物便永远成军的「不凋者」很难防备「哀歌」的凋零诅咒一样。
没有仪式者是全能的。
然后。
罗兰就给了她一个结结实实的教训。
两个人试着,用仪式者的方式来了一场绅士决斗。
结果就是。
既不决斗,也不绅士。
——罗兰什么时候养成了打人屁股的毛病?
某处发痒的姑娘抽回乱飞的思绪。
‘正逃命呢…小罗兰…’她拢了拢挂在耳朵上的菌丝,熟络地钻进庄园蚂蚁巢穴般的石径,朝着詹姆斯·雪莱主宅的方向跑——詹姆斯是高环仪式者,老汤姆恐怕也在家里。
等到他们来…
这伙邪教徒可要倒大霉了。
萝丝轻快跳跃着,忽然感觉耳后有什么东西破风而来。
她下意识拢着菌丝,侧身一滚,起身后头也不回的接着狂奔。
一步又一步。
她忽然感觉一股难以忍受的‘不适’感从腹部而来:不是痛苦,而是一种很奇妙的…
恨不得有什么钻进肚子里,扯她的chang子。
低头。
一截斑驳的粉红挂在撕破的洋裙外面。
像段迎风招展的、被剥了皮毛的狗尾巴。
这是什么?
萝丝当然清楚那是什么。
可但凡遭遇过大难的人都会明白一件事:当灾难降临时,人类的头脑并不会让身体的主人过早接受它——
就像躺在病床上哀嚎的老人望着那一个个离他远去的冷酷子嗣,垂危中才会想起许多年前犯下的错误:
‘*他妈的,当年真不该*进去…’
萝丝的错愕远比垂危病人要来的快,来的急促。
她只下意识捂住小腹,双脚踏着褐色粪水与鲜血,一步一个脚印的继续自己的狂奔之路。
她闻不见恶臭,也感觉不到疼痛——颠簸只不停拉扯她的肺腑,她拴在chang头的另一截感到阴冷的灵魂。
尾随而来的男人快活极了。
他几乎要像寻人的猎犬般匍匐下来,嗅着复仇带来的甘甜与上午还未消化完的酸软培根碎,那些油乎乎的、腻人的浓汤与植物根茎混在一些还未准备好与自己同胞聚集起来的粪渣中。
把它们挖出来。
用汤匙挖出来,用镶着钻、包了金的汤匙挖出来,恭恭敬敬奉到放大镜下面,叫来伦敦最好的学者研究它,爱惜它。
无论历遍千百个智慧的脑袋,他们都将得出一个同样的结论:
复仇。
闻上去,读上去,念出来,放在舌尖品尝。
那都是复仇的气味。
托马斯·泰瑞快活得像汤姆·莱纳斯一样手舞足蹈。
他早已背弃天秤,与心中所敬仰的神灵和道路渐行渐远——现在,他是赤红的使徒,母神的子嗣…
“这座庄园…就是伦敦的第一个地狱…”
忽然。
他动了动耳朵,头骨转向小径的另一端。
就在不远处,尾随他而来的另一端。在拨开装饰性的灌木墙后,两只吐尽了怒焰的火枪斜插在泥洼里:如果萝丝在场,该能认出来,许多次她出行用马车,都是这先生架着她东奔西走。
一名三环仪式者。
只是身上挂满了灰绒绒的‘装饰品’。
他发出惨叫,拍打蚊子一样拍打着不断在皮肉中乱窜的怪物。
不过十来个呼吸,他就彻底沉默了。
上一篇:重生2010:我真不追校花了
下一篇:美利坚税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