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1050节
‘鼹鼠可以!’
他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直到大脚趾踢到自己赖以藏身的隐蔽处——生疼中,男孩笑了。
他几乎用真正鼹鼠般的速度掀开毯子,抱着纸袋一跃而起,钻进了这条人造的洞型庇护所中。
他调整了姿势,侧着身,蒙住头,抱紧情报。
他说我成功了…
队长,长锥,护士。
在午夜的钟声中,他一直这样念着,直到被酣眠之神领去祂的国度。
…………
……
“鼹鼠,长锥,乌鸦。你好像真不怎么会起名。”
另一间屋子里。
三位并未牺牲的间谍重新碰头了。
金斯莱板着脸,企图用眼神杀死他这混账朋友——长锥?凭什么他非要有这样的代号?
弗洛伦斯掩唇轻笑:“我认为我的代号不错。”
金斯莱顿时泄气,嘟囔:“我就不喜欢这个…”
罗兰梗着脖子说自己还叫乌鸦呢,金斯莱便立刻回击,说那是大众对你们的一致称呼,并不能因为你给自己起名叫乌鸦,就可以给他起‘长锥’的外号——
弗洛伦斯已经习惯了。
这两位先生的智慧时高时低。
危机时就高。
除此之外,都低。
特别是一些在她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上,他们,或者男人,似乎都有着极其高昂的胜负欲——女人就从不轻易发起明面上的战争。
除非她们参加宴会时,遇见了一位模仿自己打扮的女人(双方都这样认为)。
“行了,两位,还有其他人在场呢。”
弗洛伦斯嗔似碰了碰金斯莱的胳膊。
在场的第四个人笑着讲话了:“我并不介意,并且,非常愿意再听上一阵。”
办公桌上摆着一只地球仪。
两件小臂高、三油灯宽的雕塑:是心脏和人的肺。
男人背后的书架又高又厚,类似罗兰幻想中的、贝翠丝的钱包一样——被塞得满满当当。
他挤着一枚单片镜,银链闪闪发光。
穿着高收领衬衫,椭圆脸,没有胡须,头顶正中心的棕发向四面八法褪去,露出聪明的、能够反光的陆地。
约莫五十来岁的男人。
算不上老,也不能用年轻。
他叫威廉姆斯·詹纳。
贝特莱斯皇家医学院院长。
也是在阿米莉亚的「乐园」案登报后,唯一一个向弗洛伦斯发出邀请函,而不是采访信的人——顺便,有太多记者想要采访该案件中唯二暴露姓名的金斯莱和弗洛伦斯。
可惜前者整天龟缩在自己的侦探所,和吃灯罩(最近又开始对室内鞋感兴趣)的宠物狗斗智斗勇,后者则寄居在审判庭附近的旅馆里——记者们虽然胆大包天,可却不想亲自试试人和蜡烛的区别。
威廉姆斯·詹纳先生。
他给弗洛伦斯发出了邀请:注意,只是邀请。
他注意到了弗洛伦斯的一些‘并不恰当’的言论,注意到她并未借乐园案敛财,把自己扔进最鲜亮也狰狞的餐桌上,让阔绰又无聊的先生女士们分尸她的过往,咀嚼她的灵魂与血肉。
她只说了几句,匆匆消失,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出现在报纸上。
这让威廉姆斯·詹纳对她产生了兴趣。
弗洛伦斯的某些言论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他想见见这姑娘。
于是。
才有今天的‘考验’:五天时间,让一个疯了的,只能用铁链锁住,用器具打开嘴巴灌食的男孩,自己走出房门,进食,再重新回到他的小床上去。
这是个考验。
弗洛伦斯没有讨价还价,只问能不能找场外援助。
结果就是。
她完成的很漂亮。
还超额完成了——对方甚至自己盖好了毯子。
这老詹纳对她更感兴趣。
弗洛伦斯。
这女人和现在绝大多数的护工,甚至医生都不同:在对待‘病人’这一点上,哪怕是个牲口似的、没了家人的疯孩子,她都能耐着性子整夜整夜和他聊天,听他讲自己的‘任务’,崇高而伟大的‘目标’——
她还有一双好朋友。
两位乐意陪她‘胡闹’的绅士。
“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就理想和贝特莱斯。”院长说。
镜片背后的眼睛观察着揉搓手掌,略显局促的女人。
第1002章 Ch1001 答案
贝特莱斯皇家医学院可不是什么乡下不知名的小医院。
就像来信开头所言:愿您有配得上这封信的骄傲与智慧。
在金斯莱的眼中,贝特莱斯只是个集合了疯子、瘸子、各式各样畸形和染了一辈子瞧不好的怪病的‘监狱’——或者疯人院。
敬畏只存在于行业内的人的眼里。
可以这样说:
现今所有医学讲座,在台上喋喋不休,或当场表演锯骨头的、最顶尖的医师,几乎都在贝特莱斯皇家医学院进修过——包括罗兰的朋友,那位大名鼎鼎的‘冰雪’医师:爱德华·史诺。
他们多数是威廉姆斯·詹纳弟子的弟子,少数绝顶聪明的,才有资格真正跟在威廉姆斯·詹纳身边学习。
这老先生在外科手术上有着非凡的造诣。
也不怪弗洛伦斯紧张了…
瞧瞧她。
一个‘不老实’的女人。
这年龄还没订婚(金斯莱认为她并非没人要),‘抛弃’了家庭,父母和姐妹,孤身一人到伦敦,‘不清不楚’地混了这么长时间,还在一家作恶的地方当过帮凶(也许)。
弗洛伦斯的这份简历甚至连最普通的、成绩最差的毕业生都不如。
更遑论那些盼望着进入贝特莱斯的顶尖先生们了。
“坦白说,我接到您的信,还以为是谁的恶作剧。”
弗洛伦斯受邀坐到了威廉姆斯的对面,左右两边是罗兰和金斯莱。
她正对着老院长,并不像其他人一样试图掩饰自己的焦虑与忐忑,用华丽的谎言抬高自己的身份、装点平平无奇的经历。
她早在回信中诚实告知了所有。
从她为什么孤身来到伦敦,为什么进入孤儿院,此前,又曾在多少个地方任职——她不知道是自己的坦诚打动了威廉姆斯,还是她的经历,或者…
只是一个玩笑?
“如果我再年轻十岁,说不准还真会这么干…我是说,恶作剧。”老院长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把那枚单片镜摘下来放在桌面上,“我对你信上所写的一切都感兴趣,弗洛伦斯小姐。”
他说。
无论是那些工作经历,还是她本人的‘荒唐理想’。
“在你眼中,护工,或医生,到底意味着什么?”
弗洛伦斯不假思索:“给病人带去希望的人。”
老院长十指交叉,挑了下眉:“哦。大多数人可不会这么回答——通常来说,我们是‘对抗疫病’的学者。我姑且不对‘学者’做什么评价,两位先生也大致清楚,现在伦敦的某些圈子里的风气…”
“这么说吧。”
“我希望你对自己的‘治疗方法’,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莱顿小先生(鼹鼠)已经当了三年的士兵,未来恐怕还要继续当下去。弗洛伦斯小姐,你的意思是,未来每个参与护理、治疗的医生,都要陪他演戏…每天这样,周而复始吗?”
弗洛伦斯小心观察了威廉姆斯的神情。
她看不出来。
这到底是‘通过’,还是‘没通过’?
‘满意’,还是‘不满意’?
“…我不知道,先生。”
她只好如实回答。
“我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先生。我也并非医生,”她说,“这只是我对莱顿的‘治疗’。”
威廉姆斯不置可否,高耸的眉骨让他在盯着某个人看时显得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样和蔼了。
“所以,你要和病人成为‘朋友’——你要和他们长时间、近距离的接触,是这样吗?”
威廉姆斯问。
弗洛伦斯抿了抿嘴唇。
这是个不好的问题。
现在医学界的普遍论调是:病人是病人,医生是医生。双方只是买卖关系,或者酒客与老板的关系,屠夫与猪肉的关系——甚至一些报纸上还特地讽刺过某些同情心过剩的女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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