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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 第233节

  周奕跑去二队办公室看了下,只有一个人在,石林顾长海何彬都没看到。

  一问,说是石林和顾长海昨晚审李勇审到了后半夜,所以还没来,何彬则是一大早就带着人去搜捕那个王荣海了。

  周奕点点头,看来这个李勇不好对付啊,把石林他们都折腾到了后半夜。

  不过何彬今天带人去抓人了,说明应该是审出结果了。

  周奕返回三大队的办公室,倒了杯水,开始翻阅笔录。

  审讯开始的时候,李勇还试图抵赖,说自己叫刘大壮,是老头的侄子,根本不是什么李勇。

  但很快就被石林给拆穿了,石林问他要身份证,他谎称丢了,让他报身份证号码,他说记不清,最后让他报老家地址,立刻当着他的面查户籍信息,他才哑火。

  李勇叹了口气,说自己认栽了。

  很快他就交代了自己从洛河逃跑后的经历。

  他说一开始他是想往外省跑的,因为洛河离外省更近,跑起来也方便。

  当时他已经买了去外省的票了,就在临上车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警察肯定会认为他是往省外跑的。

  为了迷惑警察,他不仅没上车,还转头就买了一张来宏城的车票。

  之所以来宏城,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跟着人来宏城混过一阵子,算是他唯一熟悉的省内城市。

  他本来想投奔当年的熟人。结果来了后一打听,当年的朋友十年前就因为打架斗殴被人砍死了,坟头草都几米高了。

  无奈,他打算走,结果都到了车站了,刚准备买票,就发现墙上贴着自己的通缉令,吓得他腿一软,强装镇定离开了车站。

第285章 疑罪从无

  然后,他就不敢跑了,只能暂时先躲起来,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跑。

  在这过程中,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长相很容易暴露,于是开始胡吃海塞,想着快速地把自己吃胖,起码从外观上可以先安全点。

  效果也是挺明显的,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后,他试着上街走了一圈,再也没有那种被别人盯着的紧张感了。

  有一回他迎面碰上两个巡逻的警察,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还是大着胆子从两人跟前走过去,警察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就准备跑路。

  但转头就发生了一件事,把他直接给干懵了。

  他当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租了间小房子。

  当初在洛河抢金店,销赃之后分了几万块钱,他逃跑的时候用胶带捆在了身上,一直带着。

  来了宏城之后,他也一直这么干,因为他觉得钱只有随身带着才安心。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因为当他没把钱带在身上后没多久,就被偷了。

  他吃胖了以后,天气也开始热了,体型变胖加衣服少了,钱就没法继续用胶带捆身上了,会很明显,而且出了点汗就特别不舒服。

  他只能把钱包起来之后,藏在了租住的小房子的房梁上面。

  那天他兴冲冲地跑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跑路。

  结果爬上去一摸房梁,傻眼了,钱没了!

  急得他满屋子找,就差把房子拆了。

  最后,他只能接受钱被偷了的结果。

  由于他本来就是个通缉犯,加上大杂院人多眼杂,他是既不知道是什么人偷的,又不敢查。

  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而且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只能跑路。

  可除了身上剩的几十块钱零钱,他是身无分文了,逃跑的计划自然也就直接泡汤了。

  走投无路的他,只能睡桥洞。

  没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从通缉犯变成了一个流浪汉。

  实在受不了了,有天晚上他打算晚上重操旧业,去抢劫。

  在路边蹲了半天,都没人来,正要走的时候,远处有动静传来,他当即又躲了起来。

  可就在远处骑自行车那人快到的时候,却突然听到哎哟一声,然后自行车就摔倒了,接着是一阵哼哼唧唧的惨叫。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一时间进退两难,最后还是决定去看看。

  而骑车摔倒的人,正是卖猪头肉的刘老头。

  老头显然摔得不轻,躺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嘴里在哼哼唧唧,发出痛苦的声音。

  李勇立刻上前搜老头的身,想找点钱,可搜了半天也没找到钱,反而找到了一块猪头肉。

  饿极了的李勇当时就啃起了猪头肉,他说这是他那些日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吃完猪头肉,他本想一走了之,但是看着地上闭着眼睛哼唧的老头,他最终良心发现了。

  把老头送到了附近的卫生院,送到之后,他想走,老头却拉着他不撒手。

  就在他以为老头要讹人的时候,老头却从自己裤裆里摸出了一个小布包,里面有一百多块的零钱。

  刘老头伸了伸手,意思是这钱给他。

  他接过钱,但最终并没有跑路,而是去给刘老头交了医疗费。

  医生检查过后,认为没有骨折等情况,不过还是建议他们去大医院看看。

  刘老头摇摇头,在李勇的搀扶下离开了医院,送他回家。

  那天之后,刘老头就收留了他。

  李勇谎称自己叫刘大壮,编了一个凄苦的身世,刘老头一听他这命这么苦,又跟自己是本家,于是就让刘大壮跟着自己。

  李勇刚好穷途末路了,加上跟着老头可以更好的隐藏身份,于是就答应了,对外说是老头老家来的侄子,跟着老头学做生意。

  后面的事,就跟周奕他们从管理员那儿了解到的差不多,只是更详细一些。

  李勇说,自从经历过前阵子东躲西藏,后面又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的日子后,他觉得跟着老头相依为命的日子其实挺好的,起码踏实。

  如果不是今天被抓,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要给老头养老送终。

  石林显然是不信他这话的,直接让他别装好人,犯罪的时候怎么没这么有人文关怀。

  不过石林让人给的笔录里,下面还有一份是那个卖猪头肉的刘老头的,从刘老头的笔录里,基本和李勇交代的情况差不多。

  刘老头还一直说大壮是个老实人,还替他求情。

  这倒让看笔录的周奕有些疑惑了,这个李勇莫非真的改过自新了?

  从洛河的金店抢劫案来看,当时负责持刀威胁店员的李勇确实没有伤害对方。

  但六一四案里,韩卫民夫妇可是双双遇害的。

  难道……六一四案里,动手杀人的不是李勇?而是王荣海?

  孟庆童交代过,王荣海之前是伤人入狱的,还有虐杀猫的变态行为,比起李勇来倒确实是更符合行凶者的特征。

  不过这点还等何彬他们抓到了王荣海再看。

  周奕继续往下看,石林开始问他和王荣海之间的关系。

  他本来还想抵赖,但石林反问他,你以为我们是怎么找到你的?你要没给王荣海送猪头肉,我们就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你。

  这话让李勇追悔莫及,说早知道这样,自己就不该送给他那块猪头肉。

  原来,王荣海和李勇在洛河混的时候,就认识。

  但来往并不多,李勇只知道王荣海因为砍人进去了。

  那天刘老头身体不舒服,李勇就让他早早地回去休息了,自己则是一直忙到了收摊才回去。

  走在路上,他和一个人擦肩而过,然后那人突然喊了一句“老枪”。

  吓得他浑身一激灵,以为是被警察发现了,立刻撒腿就要跑。

  却被对方一把拉住,说自己是王荣海。

  李勇心惊胆战,但看清了眼前的人才松了口气。

  王荣海说你丫的以前不是很瘦吗?怎么现在这么胖了,差点没认出来。

  李勇就知道,他应该不清楚自己被通缉的事情。

  他本来想把对方给打发走,但又怕对方去举报自己,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请对方吃饭。

  两人终归是老相识,再加上又是老乡,于是酒过三巡就都泪眼汪汪了。

  当时李勇身上带着一些没卖完的半熟食,就拿出来当下酒菜了,其中就有一袋子猪头肉。

  后面那袋子猪头肉没吃完,王荣海说这肉好吃,就带回去了。

  李勇说自己压根没多想,哪里想到就这么一块肉,最后把自己给卖了。

  石林问他:“还有吗?”

  他回答:“没了。”

  “你再想想。”

  “真没了。”

  石林质问他:“你跟王荣海打算干什么,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是吧?”

  石林想问的,当然是他和王荣海计划抢银行的事。

  不过这件事的性质界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

  如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讨论的阶段,比如喝了酒的两人讨论要去抢银行,但喝完酒之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那就不算是犯罪行为,顶多属于口嗨,警察知道后口头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

  但如果讨论完了之后,就开始踩点、制定犯罪计划,购买犯罪工具等行为,就属于是犯罪预备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这种情况,模棱两可难以界定的地方就在于取证问题,因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任何的犯罪预备行为都可以被强行解释。

  比方说一个人想要投毒,于是买了老鼠药。

  但在他给别人下老鼠药之前,除非是抓现行,否则就算被发现有犯罪动机,他也可以解释自己买来是药耗子的。

  只要他咬死不承认,这包老鼠药并不会成为直接证据。

  因为法律是疑罪从无的逻辑。

  抢银行这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必须在审讯口供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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