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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1978 第881节

  然后两人就见着林朝阳靠近树干,摁着了打火机,将窜着的火苗对准干涸翘起的树皮「矣—」

  小孙刚想劝阻,却被小朱拦住了。

  「老板的事你少管。」

  「我怕着大了!」

  「大不了,周围也没什么能着的,老板这是发泄呢。」

  经历了一整个夏天的暴晒,老树变成了干柴,不需要烈火,只要一点火星子就能着。

  傍晚西山吹下的凉风助长了火势,老树的枝干在火中发出里啪啦声,燃尽了最后的自我。

  林朝阳站在离树不远的地方,炙热的温度烤着他的脸。

  他也不知道自已怎么会兴起放火烧树这样荒唐的想法,但在火光照亮他眼睛的那一刻,他感觉到了一种释放。

  随着老树在烈火中燃尽,只剩下暗红的火星忽明忽暗。

  林朝阳叼着烟,弯下腰,斜着脸,贴近树干用那火星点着了烟。

  那姿态,那气场,说不出的霸气侧漏。

  正当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暴喝。

  「干嘛呢?」

  林朝阳被吓得烟头一抖。

  扭头便瞧见一个带着红袖标的护林员正朝几人狂奔而来,一边跑还一边对着手里的对讲机在喊着什么。

  小朱建议道:「老板,咱们走吧。」

  林朝阳纳谏如流,正打算行动,只听小朱幽幽说道:「往哪走?有油吗?」

  脚步夏然停下。

  护林员离得更近了,小朱把林朝阳护在身后,「老板,你先跑,我们对付他。」

  林朝阳没好气的说道:「跑个屁!」

  半个小时后,燕京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西山派出所热闹了起来。

  听说大作家林朝阳跑到西山放火烧山,所里的民警都跑过来看西洋镜。

  审问过后,挨了一番批评教育,林朝阳低头认错,再也没有刚才低头点烟时的嚣张。

  一出派出所,他就看见杜峰正倚在劳斯劳斯车头前。

  见到林朝阳,他立刻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还未说话,就听林朝阳问道:「你怎么跑这来了?」

  「我不来,你以为你能这么容易出来啊?他们分局局长是我战友。

  你这么个大名人‘纵火」,派出所哪敢造次,直接请示了分局。」

  说完这些,杜峰忍不住又调侃了林朝阳几句。

  「老板,车得加点油。」

  两人说话的时候,小孙凑上来说。

  刚才几人被扭送到派出所来,车子是后来的,是护林员给弄了两升汽油给慢腾腾开到派出所院里的。

  就那么点油,可不够奔驰跑回西城的。

  林朝阳一拍劳儿,「借点儿油!」

  等上了车,杜峰才问道:「我前天才回燕京,听说我大外甥考上燕大了?」

  「嗯。」

  一周多之前,冬冬刚刚收到燕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的高考分数比录取分数线高11

  分,报的是燕大哲学系。

  报哲学系倒不是他对哲学感兴趣,纯粹是估分比较接近。

  对他而言,燕大是目标,学什么反而不重要。

  「这可是个值得庆祝的事,你说我送点什么礼物好?」

  「送东西行,别送太贵的。」

  一路说着话,车子驶回了小六部口胡同口。

  「进屋坐坐?」

  杜峰着林朝阳的神色,「坐?还是不坐?」

  「你问我?」

  「算了,还是不坐了。」杜峰识趣的说。

  待他走后,林朝阳往胡同里走去,快到院门口的时候,他停住脚步,跟在身后的小孙和小朱也停了下来。

  「等会儿—」林朝阳说。

  「今天出门,是陪您到西山森林公园散心。」小朱抢着说道。

  林朝阳欣慰的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当先走进了院。

  「今天怎么有空出门了?」

  打完了国际长途的陶玉书,注意到林朝阳回来,这一个月因为书即将收尾了,他埋头写作,全情投入,鲜少出门。

  林朝阳走过来,握住了她的手,用轻松愉快的声音说:「写完了!」

  闻言,陶玉书面露惊喜,反手拉住他的手腕,「真的?」

  她的惊喜发自内心,从97年入冬动笔起算,为了《天朝》这部新书,丈夫历时三个寒暑,可以称得上是苦心孤谐、呕心沥血。

  如今《天朝》终于创作完成,她怎能感到高兴、激动呢?

  「1点多写完的,那会儿情绪好像一下子缓不过劲来,在沙发上坐了好长时间,感觉身体和精神都被掏空了一样,陷入了巨大的空虚。

  我就带着小孙、小朱到外面散了散心,去了趟西山———

  林朝阳给陶玉书讲述他写完书后的心境,当然,隐去了「纵火未遂」的事。

  「连着三年时间,辛苦你了。」

  陶玉书心疼的搂住林朝阳,用手指抚摸他的鬓角和脸颊,「都有白头发了。」

  夫妻俩说了几句贴心的话,林朝阳又想起了什么,拨通了电话。

  马上就是九月份了,按照正常的进度,《天朝》第六卷的稿子早就应该交稿,但林朝阳还是低谷了《天朝》这样一部数百万字长篇巨著要收尾的难度。

  迟迟收不到稿子,《收获》方面也很着急。

  不过他们也理解林朝阳,《天朝》前五卷的字数达到了惊人的215万字,放眼中国百年文学史,这是从未有人完成的壮举。

  《天朝》的「壮举」不仅在庞大的字数,更在于它「铸就新《唐史》」的雄心。

  以一部小说书写王朝更替,历史沧桑,也许有许多作家都曾有过这样的幻想,但真正能够付诸行动,并真正令世人信服的,仅有林朝阳一人。

  因而,当《天朝》最后一卷难产,《收获》方面保持了最大的耐心,甚至做好了这最后一期专号推迟半年、一年的准备。

  现在林朝阳突然打来电话,说稿子写完了,他们惊喜万分,程永新恨不得立刻就飞到燕京来。

  立刻是不可能了,但程永新还是乘坐第二天最早一班飞机赶到了燕京。

  距离专号发行还有一个半月,时间紧、任务重,他当天就返回了沪上。

  交完了稿子,林朝阳也终于卸下了重担。

  从最早有这个想法到完稿,《天朝》这部小说耗费了他五年时间,对于林朝阳这个年纪的作家来说,这五年是他创作生涯的黄金时间。

  用五年来写就一部《天朝》,林朝阳心中没有后悔,反而充满了骄傲和成就感。

  8月24日,燕大开学报到日。

  一大早,冬冬骑上自行车,车子后座还驮着行李。

  上了大学就可以住校了,他心里一直在盼望着这件事。

  一路骑行到燕大,他本以为自己来的已经够早的了,没想到新生报到处已经围了一帮学生和家长。

  他也没急着报道,反而饶有兴致的推着自行车在校园里闲逛了起来。

  尽管从小到大燕大他已经来了不知道多少次,但以学生的身份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

  他的眼神在每一处建筑和景观上驻留。

  西门日、文史楼、未名湖、百年大讲堂、图书馆所有的事物似乎都焕发出了崭新的活力,让他充满了兴趣。

  就在他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东张西望时,耳边突然响起吴侬软语的声音。

  「同学,你好。」

  他一扭头,眼前好像单独开了滤镜,长发飘飘的白衣少女正望着他,一双秋水般的眼晴比未名湖的湖水还要深,让他忍不住沉沦其中。

  「你好,有事吗?

  「请问你知道文史楼怎么走吗?」

  「文史楼啊,你往东走,过两个路口,再朝南——

  少女面露茫然之色,愈发可爱了。

  少年人的心弦被撩拨的奏起了爱情的乐章,「那地方离这有点远,还是我带你去吧。

  「谢谢你哦~」

  这声音可真好听。

  他推着车,又听少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斯言,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钱诗雨。」

  「诗雨,这名字可真好听。」冬冬念着名字夸奖道。

  少女露出几分害羞之色。

  两人的背影越走越远,路过未名湖时,湖畔的柳树枝荡啊荡啊·”

  冬冬没注意到,不远处的钟亭里正有人默默注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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