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228节
“莎莉…”兰道夫侧脸回忆了片刻,还是没记起这名字:“…谁?”
“新来的仆人。”
特丽莎说。
她将浴室外发生的事,详细给兰道夫讲了讲。
“…伱做得对,泰勒家不能出现另一个‘蕾’。你要帮我盯好这些人。”他掸掸膝盖,翘起腿,直直盯着壁炉,陷入沉思,“关于那件事,我不在意,特丽莎。”
他指的是今日罗兰带来的——那个被诅咒的褐肤女人。
“我说过,罗兰是我的朋友。”
兰道夫不希望特丽莎在这件事上揣摩自己的心思,明确地告诉老女仆:“他是我的朋友,我愿付出我的真诚和友谊。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给过我同样的东西了。”
特丽莎轻轻颔首:“我知道了。那么,关于照顾、治疗贝翠丝小姐的仆人,您想好接替人选了吗?”
由于那中年女仆身体不适,准备请假回家,一些年轻的跃跃欲试,纷纷找到特丽莎求情,说想要成为贝翠丝的贴身女仆。
特丽莎表面上答应,转头却一句话都不帮她们说。
泰勒家,当然是姓泰勒的说得算。
“我不常在家,特丽莎。”兰道夫捏捏眉心,面露疲色:“…哦,你之前提过的,那个家庭教师…怎么样?”
“勃朗特小姐?那的确是个合格的人选。”特丽莎点点头:“她有十足的耐心,也有着两段不短的教学经验——说实话,贝翠丝还挺喜欢她的。”
“贝翠丝不需要教学经验。”兰道夫蓝眸闪烁:“只要她喜欢。”
勃朗特…
“让我见见她,特丽莎。”
…………
……
当勃朗特被领到客厅时,兰道夫正无聊地翻着一本薄薄的诗集。
红酒杯里的酒液和壁炉中的火焰一样所剩无几。
这证明已经很晚了。
“泰勒先生,恕我失礼。”
勃朗特梳着两根粗大的辫子,她刚清洗完,头发还湿漉漉的——这是道歉的原因。
实际上,仆役(包括家庭教师在内),日常中是不允许做出这样打扮的。为了方便干活以及保持外观上的整洁,这些下人们必须将长发盘起来,再用夹子固定好。
当然,这个时间,兰道夫也不太在意这点小事了。
他邀请她坐下,和她谈起贝翠丝的事。
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勃朗特小姐给她的感觉十分…
十分没有…
个性?
不,应该说,她谨慎极了。
这是个‘戴着面具’的女人。
“我看您年纪并不算大,勃朗特小姐。”兰道夫双手交叉握着,放在腿上,“是什么使您乐意到泰勒家做家庭教师的?我听特丽莎提过,您之前服务的那户人家可是贵族。”
兰道夫说。
“…坐落在遍布鲜花绿叶的山坡上,您随时能欣赏那穿过山谷的清澈溪流,说不定还能偶尔由仆人服侍着到林荫处野餐。”
“我听来都觉得美妙。”
勃朗特露出标准的笑容,双手并拢贴在腹间:“因为家庭原因,我和我的妹妹们到了伦敦。先生,我要照顾她们。”
“原来如此。”兰道夫也不深究,端起酒杯饮了一口。
当然不是。
勃朗特心里说。
如果不是那自大的、没礼貌的男孩总试图用叉子刺自己的胳膊;如果不是每次发生‘意外’,她母亲都淡淡地敷衍‘他还是个孩子’;如果不是某一次,那几个男孩女孩,偷偷点着了自己的床。
不是这种种‘意外’,她还挺乐意取悦这些无法无天的小混蛋,换来每周几个先令的工资。
但前提是,她得确保自己能活着,把钱带回家里。
“我妹妹有点‘孩子气’,勃朗特小姐。”
兰道夫看不出面前的女教师在想什么,那张脸几乎就和他手里的红酒一样,只能映出自己。
“一点点‘孩子气’。比起教那外国语言或高贵的艺术,我只愿您能常同她说说话…如果再能接受她活泼的性格就更好了。”
勃朗特规规矩矩答道:“我很喜欢贝翠丝小姐,先生,能成为她的老师,该是我的荣幸才对。”
兰道夫看了她一眼,展开诗集,低头翻了一页。
“我会让特丽莎关注您的,勃朗特小姐。虽然您出身平凡,但您的所作所为,应该能比您的出身更加高贵,对吗?”
他话音里透着警告。
勃朗特攥了攥手,笑容依旧,缓缓起身告辞:“当然,泰勒先生。那么我就先…哦,顺便一提,您这本诗集的作者是莱斯利?”
兰道夫手指一顿,翻过来,看了眼作者。
惊讶。
“…你也喜欢他?”
勃朗特微微躬身,后退:“并不。因为已有证据表明,他的全部作品都来自身边朋友——他是个可耻的抄袭者。”
兰道夫:……
女仆笑容灿烂,退出客厅。
第189章 Ch188 我幽不幽默
‘买到’老威廉姆斯的骨头,并没花罗兰几个钱——只要十个先令,负责那大车店最里侧的青年,就拍着胸脯做了保证。
别说只挖一具尸骨了。
再加点钱,他能趁夜里没人,把半个墓园的骨头都给他带回来。
当然,真要这么干,最先找他麻烦的就是詹姆斯·雪莱。
他不知道永寂之环,但詹姆斯·雪莱一定清楚——否则,他不会任由这些下等人的坟徒占土地,却不铲掉加以利用。
永寂之环教义其一就是如此。
‘不准打扰死者安宁。’
但更有意思的是下一条教义:
‘缄默的歌者,获准与死亡同行。’
意思是——凡人不许挖死者的尸骨,这打扰了逝者长眠,也是对荒原白冠主不敬。
但永寂之环的仪式者可以。
注意:是‘永寂之环’的仪式者,而并非「哀歌」或「枯骨」之路的仪式者。
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不过罗兰也只需要老威廉姆斯的尸骨。他找上萝丝,让她安排了个即将离开伦敦,投奔远在斯卡兰特亲戚的年轻男人,由他代替自己出面。
最终开销为:十个先令。
大车店的员工七个,替罗兰出面的,得了三个。
萝丝在第三天下午,将尸骨打包成两个手提行李箱,顺带着两玻璃管的血液,找上了罗兰。
说实话,老柯林斯还挺惊讶的。
或者可以说惊吓了。
他以为这是罗兰在外面留下的‘债’。
当萝丝推门而入,直呼找罗兰后,这老家伙就立刻扳起脸,拿腔拿调,又十分大声地说罗兰·柯林斯只暂住在他的药铺里而已,说他早就离开伦敦,乘船去其他国家开拓新事业云云。
他告诉萝丝,也许他们之间有感情,也许罗兰在她肚子里‘留下’了点什么东西——
但休想用这不名誉的鬼东西威胁谁。
他和罗兰没有任何关系。
而罗兰本人,现在也已经乘着大船,飘荡在不知哪片海域上。
说着说着…
罗兰就从楼梯上下来了。
当时场面精彩极了。
老柯林斯就耷拉着脸尴尬地怒视罗兰,不明白为什么他听不懂自己的意思。
明明已经很大声讲话了。
然后。
罗兰就急匆匆拄着手杖冲了过来。
“是我的莉莉安吗?”
他越表现的焦虑,老柯林斯就越气不打一处来。
这女人虽穿着不错的裙子,可却没有仆人陪同,独自提着两个大箱子登门——要么,她根本就不是体面家庭出来的孩子;要么她是,但却偷偷摸摸逃出来,准备和罗兰干那不名誉的事。
譬如私奔。
无论是哪一种,老柯林斯都不会同意的。
他不能容忍罗兰和一个出身低微的姑娘混在一起,更不能容忍他和谁家的小姐离开伦敦,去那异想天开的什么地方享受‘爱情’——
年轻人的感情就像潮水。
当它退去时,才能见到沙岸上有多少丑陋的坑洞。
一时脑袋发热,或许这女人还能反悔,哭哭啼啼回到家里,没准到修道院住一阵,有家族遮掩,也不耽误和其他年轻人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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